有的快递员为了提高配送效率,未经收件人允许就将快递存放在门口或驿站,甚至直接点了“签收”。遭遇这种情形,“被签收”的快递发生损坏,赔偿责任谁来承担呢?近日,同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买家诉快递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案情“被签收”的好了吧! 快递小哥如擅自把快递放到快递柜或服务站,快递企业可能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很多网购的市民,曾遇到这样的情况:收件地址写得很详细,事先没打一个电话,快递员就直接把包裹送到了驿站或快递柜,物流状态上显示“已签收”。对于这种不告而投的情况,此次征求意见的新规中明确:是什么。
给大家取快递带来不少便利。近期,家住南京江北新区鼎泰家园的居民发现小区内一处菜鸟驿站突然“停摆”,众多快件被反锁在房屋内,生鲜类快件变质后时不时散发出恶臭。中秋节前夕,南京周女士网购了指甲油,9月14日当天,快递物流显示快件已经被签收,取件地址为鼎泰家园47栋1单是什么。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应该看到,将快递投递到快递驿站或快递柜,比逐一上门派送时间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也为无法当面签收的消费者提小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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