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荔公安】警情通报2022年10月23日14时许,王某丰(男,40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驾车将风险区域多名务工人员拉运至我县某建筑工地,未按相关程序主动提前报备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立为刑事案件侦查。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本文转自【大荔人民政府网站】广大居民朋友:2022年8月16日,接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函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张某某1、张某某2及密切接触者张某某和曾某曾在我县以下场所活动,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一、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张某某1活动轨迹2022年8月15日8时50分,张某某1驾后面会介绍。
本文转自【渭南发布】11月1日,记者从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10月31日0-24时,我市新增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为大荔县报告。疫情基本情况本土确诊病例1:男,41岁,大荔县报告。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小发猫。 本文转自【渭南发布】11月2日,记者从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11月1日0-24时,我市新增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为大荔县报告。疫情基本情况确诊病例1:男,53岁,大荔县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还有呢?
本文转自【渭南发布】10月9日,记者从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10月8日0-24时,全市新增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9例。其中确诊病例2例,均为蒲城县报告;无症状感染者7例,包括高新区2例(2例昨日已发布)、蒲城县1例、大荔县4例。疫情基本情况是什么。 本文转自【渭南发布】11月14日,记者从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11月13日0-24时,全市新增报告确诊病例5例(临渭区1例、大荔县4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临渭区3例、大荔县4例)。疫情基本情况确诊病例1:女,54岁,临渭区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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