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 —— 法律分析:附条件不起诉的六种情形包括:(1)主观方面恶性较小,或具有过失、受骗、被胁迫等2)平常表现较好,属偶发性犯罪的3)犯罪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不具有重新危害社会或者串供、毁证、妨碍作证等妨害诉讼进行的可能4)
1、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计划和措施
期满不予起诉;2002年3月,苏州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嫌盗窃的在校未成年学生,决定暂缓起诉,考察期为半年;2003年1月,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嫌盗窃的大学生决定暂缓不起诉,确定“帮教实施方案”和为期5个月的
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流程 —— 5.承办检察官负责制作考察方案及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监督考察、帮教。考察结束后,应制作考察意见书,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或提交检委会研究决定。6.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向其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条件不起诉的5个条件 —— 证据确实充分;(5)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流窜作案、有固定住址及帮教、管教条件;(6)犯罪嫌疑人与被害方均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无异议的;(7)公务员利用职权犯罪的,不得附条件不起诉;(8)对案件的追诉并不存在特别的公共利益,
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规定 —— 关于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存在哪些问题 1、设置上的不足 首先,对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规定过窄。从现行 刑法 来看,法定刑在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 罪名 本身就极少,而在刑法分则第四、五、六章中法定刑在一年
关于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存在哪些问题? —— 一方面,进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尽量扶一下、拉一把,其在办理刘某(16岁)等六人抢劫案中,深入调查、进取沟通,耐心帮教,对刘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帮忙刘某重返社会。另一方面,组织参与“法治进学校活动”,提高
抗击疫情先进个人事迹 —— 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发展,关键在监督考察的有效开展。司法实践中,应从提升监督考察方案精准性、推动健全帮教社会支持体系、强化帮教与家庭教育指导衔接等方面出发,持续拓展监督考察的实质化路径。监督考察方案是开展帮教工作的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监督机制探究的理论意义是什么 —— 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不计入案件审查起诉期限。 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根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 —— 司法实践中,对于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是由检察长决定的,可以由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变更,但如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是由检委会决定的,则只能由检委会来变更。一、起诉流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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