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新冠疫情司法解释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申请顺延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疫情形势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情况综合考虑是否准许,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当事人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
最高院关于新冠疫情的司法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疫情的司法解释:拘留所明确告知因疫情原因无法收拘的,执行法院应在确认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无感染症状的情况下解除拘留措施。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
最高院关于新冠疫情的司法解释一
法律分析: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法律依据:《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一、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此次疫情对
最高院关于新冠疫情的司法解释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当事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买卖合同或者履行成本增加,继续履行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最高院关于新冠疫情的司法解释刑事
新型肺炎属于法定传染病,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卫生检疫
最高院关于新冠疫情的司法解释全文
刑法》、《专利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院关于新冠疫情的司法解释最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如下: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最高法关于新冠疫情司法解释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法发[2020]12号)第四条明确规定:“就相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应当正确理解和参照适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等制定的在疫情防控
最高人民法院涉及新冠疫情民事指导意见二
这种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的合法性:是否属于对现行法律的扩大解释 郑州中级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发布的这一文件并不属于法律的扩大解释刑法,关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规定其实已经比较详细了,而且最高院也有一些关于该罪的司法解释。在
最高法关于新冠疫情的民事诉讼
但因《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明确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之重大变化需“非不可抗力造成”。此种情况下,若新冠疫情客观上并未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只是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或者说是显失公平,当事人却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要求法院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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